提问
一般纳税人注销公司,存货怎么处理?
回复
答:1.可以把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因为到了注销环节,相当于存货不会再卖了,此时需要企业自己承担进项税,因此原来抵扣的进项税,不能再进行抵扣,要做转出处理。
2.也可以把存货作为剩余的资产,分配给股东,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算销项税额。
3.如果是符合自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在2020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把存货做销售处理,如果每个月收入不足10万元,是免征增值税的。可以按这种方式,把存货消化掉以后,再顺其自然的进行注销就可以了。
政策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知识点: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除了会涉及到存货问题,还会涉及到注销流程、注销过程中的清算等问题,下面给大家总结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
公司注销概述
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原因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二
公司注销流程
三
公司注销注意事项及涉及的风险
1.清算分配注意点
①注销当年度得生产经营所得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②清算过程中的清算所得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③公司有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要就清算分配的情况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政策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2.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①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③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④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⑤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⑥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⑦股东放弃了对企业的债权,企业面临着经营所得纳税调整的风险,此时需要先将债券转为增资再做申请注销。
政策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3.清算过程中,账务处理点
①清算过程中,库存商品要处置并结转成本;
②要限时发布债权债务公告,催收应收账款和偿还应付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做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处理,确实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做营业外收入处理。
③有时出现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可按视同销售来处理。
政策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其它注意点
①注销时,一定要注意印花税,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
②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③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④如果你的公司不注销,也不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不仅会涉及到滞纳金,还会被税局认定为“非正常用户”!
⑤公司不注销,也不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同时公司、个人信用被抹黑,影响养老保险领取、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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