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3月26日(周五)20点至2021年3月27日(周六)24点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期间将暂停增值税发票领用、税控发行、发票信息上传、远程抄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增值税发票查验、有奖发票等相关业务,同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微信办税平台、微信办税小程序、支付宝办税、自助设备等系统的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票E送、车购税申报、增值税申报等业务也将同步暂停服务。特此通知,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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