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1年4月6日作出准予嘉兴智诚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代理记账公司名称:嘉兴智诚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2.执业证书编号:DLJZ33048220210002。
3.机构负责人姓名:张明法。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林君。
5.专职从业人员3人 ,分别是:
林君(身份证号:33048219950406212X)
余晨(身份证号:330482199901151820)
曹志英(身份证号:330422196309245123)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虎啸北路6幢北起第9间
平湖市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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