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24H 热线15324533334

芜湖博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24533334

联系人:杨会计

电话:15324533334

微信:whbzcs777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安徽芜湖繁昌区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开具原税率发票有何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7 16:03:27点击:

问: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开具原税率发票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十三、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2),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二)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声明:所发稿件、图片、视频均仅用于学习交流,不作为公正性证明,文章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或网民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

本文标签: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5324533334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5324533334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