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餐饮行业的快速发展,现在从事餐饮经营创业者数量上升,特别是那种小餐饮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随处可见,而要想正常经营那么办理餐饮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那办理小餐饮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小餐饮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使用二次供水或其它非城市管网自来水的申请单位应提交经国家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加工用水的卫生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近期6个月)(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小餐饮许可证流程
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
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注明计划生育情况),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
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所)签署意见。
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6、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条例》规定在三十天内,力争在十天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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